杭州萧山:高档小区停车收费为什么可以“上不封顶”?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高档小区一则停车收费《通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莱特币。《通告》是这样写的:“非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停车每小时10元,上不封顶。”也就是说,如果外来车辆进入该小区停车,物业公司将向其收取每小时10元的停车费,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如果停一天24小时,则费用为240元;如果遇到“僵尸车”停上一年,停车费就是365X24X10=87600元。
有的网友对此感到疑惑莱特币,为什么在相同地段,停车费标准并没有这样高,并且,对于每天收费金额,还都有一个最高标准的限定?而该高档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什么可以如此随心所欲地进行停车收费呢?
浙江雄略律师事务所首席负责人、主任郭力律师认为,萧山区物价部门对于机动车停车场所价格管理,主要依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萧价〔2017〕37号)文件,文件第三条将价格管理主要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其中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交通场站停车场收费、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收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收费属于政府的范围,其他各类停车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机动车停车场所的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自主定价莱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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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小区并非属于政府定价管理方式,据悉,该小区并非属于政府投资建设,因此小区内停车场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如何确定,并非由政府部门进行定价,而是应当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于小区业主自行决定的事项莱特币。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费用以及收费标准以及收费用途等事项,这些事项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后实施,并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并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从这个角度而言,该小区物业公司如果根据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每小时10元的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并且“上不封顶”并没有违反物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但是,对于停车场所的收费管理,郭力律师认为并非可以不受任何规定约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均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机动车驶离停车场所或收取停车费时,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应当明确告知车主停车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有效停车时间,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莱特币。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收费服务的同时没有依照上述规定执行,物价管理部门则有权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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